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治理智慧与实践路径

1次阅读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交织激荡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经济领域的深层变革,更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更高要求。在这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国家治理的效能。因此,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就成为了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思想罗盘。

正确政绩观:高质量发展的思想罗盘

政绩观,顾名思义,是衡量和评价党员干部施政业绩的根本观点。它决定了干部“为谁辛苦为谁忙”,以及如何“辛苦”和“忙”。正确的政绩观,绝非简单地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或仅仅关注短期内可见、可量化的“硬指标”,更不是为了个人升迁而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它是一种以人民为中心,以国家长远发展为导向,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底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的,全面、系统、科学的价值观和方法论。

片面或错误的政绩观,往往表现为以下几种倾向:一是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忽视长期效益和基础工作;二是重数据轻实效,只看报表数字,不顾实际感受和群众评价;三是重面子轻里子,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追求表面光鲜,掩盖深层问题;四是重局部轻全局,为了本地区本部门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或长远发展;五是重个人轻集体,将政绩视为个人资本,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这些错误的政绩观,不仅会偏离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更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阻碍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反,正确的政绩观则强调以下核心要义:一是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谋划发展,不搞脱离实际的“大跃进”;三是统筹兼顾,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久久为功,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急于求成,一步一个脚印推动事业发展;五是担当作为,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改革创新,以实际行动诠释为民服务的宗旨。它是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灯塔,为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新时代背景下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判断,深刻揭示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和战略意义。行政事业,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体,承担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职责。因此,推动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回应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的必然选择。

首先,从满足人民需求的角度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且需求层次不断提升。他们不仅要求“有”,更要求“好”,要求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公平可及。行政事业若停留在过去粗放式、数量型的发展模式,将无法有效回应这些新需求,甚至可能成为制约社会进步的短板。

其次,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看,高质量发展要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更加有效。行政事业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中坚力量,必须通过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行政管理,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从而支撑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包括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等诸多方面。

再者,从应对复杂挑战的角度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也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叠加的挑战。行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更强的韧性、更高的效率、更优的配置和更强的创新能力,这对于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因此,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再是一种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它要求我们跳出传统思维定式,用全新的视角审视行政事业的使命与担当。

以人民为中心: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正确的政绩观,其最核心的要义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不仅是一种价值理念,更是一种实践指南。在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所有政策的制定、项目的实施、服务的提供,都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最高标准。

具体而言,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深入基层听民意。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决策,要主动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通过设立民意调查、开通线上平台、举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声音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二是聚焦问题解民忧。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大解决力度,拿出实招硬招。政绩的优劣,不应只看投入了多少资源,更要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让群众有了多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公平公正惠民生。高质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行政事业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必须坚持公平原则,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要关注弱势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需求,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是提升服务增民便。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通过科技赋能,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让群众办事更省心、省力、省时。

五是尊重民意促参与。要积极构建开放、透明的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机制,鼓励和引导公民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和专业团体的作用。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从“被服务者”变为“共同治理者”,从而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激发创新活力,提升行政效能: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

在正确政绩观的引领下,行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必然离不开创新活力的激发和行政效能的显著提升。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和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固步自封、墨守成规只会滞后于时代,无法实现真正的“高质量”。

首先,要鼓励管理理念创新。打破传统的部门壁垒和惯性思维,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角度审视行政管理。例如,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治理,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避免推诿扯皮和资源浪费。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市场化服务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更多元、更高效的供给模式。

其次,要推动技术应用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行政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政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精准服务。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辅助政策制定,通过智能审批缩短办理时限,通过线上平台拓展服务渠道,极大地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再者,要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改革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干部职工敢于尝试、勇于突破。例如,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要更加注重能力和实绩,打破唯学历、唯资历的限制;在绩效评价方面,要从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从注重短期向注重长期转变,引导干部将精力投入到真正有意义的创新实践中。

行政效能的提升,是高质量发展的直接体现。它包括精简机构、优化职能、优化流程、提高决策科学性、增强执行力等多个方面。正确的政绩观,会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将提升效能作为一项核心任务,不断审视和优化自身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能够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可持续长远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其可持续性。在正确政绩观的指引下,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和代际公平。这意味着告别过去“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粗放模式,转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在规划和实施各类建设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无论是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还是产业园区规划,都应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破坏。政绩的评价,不再仅仅看 GDP 的增长,更要看单位 GDP 的能耗、污染排放的强度、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等绿色指标。

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自身要带头推行绿色办公和可持续发展。例如,倡导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垃圾分类,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在采购方面,优先选择环保产品和绿色服务。通过自身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执法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在环境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领域要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的行为。政绩观要引导干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识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根基。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并确保其权重,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

健全制度保障与强化监督问责: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正确的政绩观要从理念变为实践,从个体自觉变为普遍行动,离不开健全的制度保障和严格的监督问责机制。制度是行动的规范,问责是底线的守护,二者共同构筑起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

首先,要完善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传统的考核体系往往过度侧重经济增长速度和短期效益,容易诱导干部产生错误的政绩观。新的考核体系应更加注重综合性、导向性、科学性。具体而言:

  • 指标多元化 :纳入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安全等多个维度的指标,特别是要增加人民群众满意度、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软性指标和长期性指标的权重。
  • 差异化考核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制定差异化的考核目标和评价标准,避免“一刀切”。例如,生态功能区应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应更多关注脱贫攻坚和基本民生保障。
  • 过程与结果并重 :既要考察最终的政绩成果,也要关注实现政绩过程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规性,防止以不当手段获取“政绩”。
  • 突出长期性 :对一些周期长、见效慢但对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要建立跨任期的持续考核机制,鼓励干部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

其次,要强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问责。

  • 党内监督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虚报浮夸等行为严肃处理。
  • 法律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 民主监督 :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通过提案、议案、视察等形式,对行政事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 社会监督 :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媒体舆论监督,发挥公众的“啄木鸟”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
  • 审计监督 :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揭示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和效率低下问题。

通过制度的硬约束和监督的常态化,让干部明白“权力是责任,责任要担当”,引导他们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挑战与路径: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将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并非坦途,过程中必然会面临诸多挑战。这包括:一些干部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惯性、短期内见效慢的政绩难以量化、改革触及既得利益的阻力、以及如何在复杂环境中平衡多重目标等等。

然而,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克服这些挑战,将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 加强理论学习与思想教育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高质量发展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党校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干部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思想根基。

  2. 树立鲜明用人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实干论英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破除唯 GDP、唯票数等倾向,更加注重考察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表现、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服务群众的成效以及长期的发展贡献。让那些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

  3. 完善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 :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更加科学、合理、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正确政绩观所包含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权重。同时,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 强化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

  5. 培育良好政治生态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土壤。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破除“文山会海”等顽疾,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关心爱护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结论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它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套系统严谨的治理哲学和实践路径。从以人民为中心到激发创新活力,从践行绿色理念到健全制度保障,每一个环节都彰显着对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对人民福祉的真挚关怀。

历史反复证明,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方向。只有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确保行政事业发展的航船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行,才能真正实现效率更高、效益更好、更可持续、更为公平的全面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衡量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尺,更是决定国家未来命运的关键所在。我们坚信,在正确政绩观的引领下,中国行政事业必将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为坚实的力量。

正文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