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一个根本性的命题始终贯穿其中,那就是如何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公平的发展,如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不仅是对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考验,更是对执政理念和价值取向的深刻检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践行正确政绩观,厚植为民服务根基”的命题,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它深刻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前进方向。它要求我们从理念深处变革,在实践层面创新,从而真正构建起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什么是正确政绩观?超越 GDP 的时代呼唤
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 GDP 论英雄的政绩观一度盛行。这种政绩观虽然在特定历史时期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资源环境压力增大、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凸显等。新时代对政绩观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
正确的政绩观,首先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这意味着评价干部政绩,不能仅仅看经济数据,更要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它关注的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教育、医疗、养老、就业、住房、生态环境等。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的发展是否真正有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来评判,而非少数人的主观臆断或冰冷的数据。
其次,它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政绩观。这要求领导干部在谋划发展时,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统筹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不能以透支未来为成本。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协调发展。这种政绩观强调的是长远发展和系统思维,避免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追求的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真正业绩。
再者,它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政绩观。这意味着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绩不是靠层层加码、弄虚作假、数字游戏堆砌出来的,而是靠脚踏实地、艰苦奋斗、解决实际问题干出来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倾听民声民意,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措施,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落到实处,真正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为何要厚植为民服务根基?新时代治理的必然选择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为民服务”。“厚植为民服务根基”则强调将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实践,深植于党的执政基础、政府的施政行为以及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使其成为一种本能、一种常态、一种制度自觉。
第一,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根本原因在于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从而确保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这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现代国家治理,不仅仅是高效运行的政府机器,更是与社会良性互动、回应人民需求的公共服务体系。厚植为民服务根基,意味着要优化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它要求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单向指令向双向互动转变,从粗放式治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通过健全服务人民的制度体系,创新服务人民的方式方法,才能不断提升国家治理的效能和水平。
第三,这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需求也更加多元化、个性化。从物质文化需求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厚植为民服务根基,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路径:从理念到行动
理念的转变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多方面的制度设计和实践创新。
首先是深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改革。这是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一招。要打破唯 GDP 论英雄的旧框框,构建多维度、综合性、科学化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文化发展、科技创新、区域协调等纳入考核重点,并提高其权重。同时,注重引入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考核周期也要科学设置,既要有年度考核,也要有任期考核,鼓励干部立足长远,杜绝短期行为。
其次是强化法治思维和契约精神。领导干部在施政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所有的决策和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树立契约精神,对于向人民群众作出的承诺,要言出必行,兑现诺言。通过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防止政绩观偏差带来的负面影响。
再次是健全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机制。让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中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题中之义。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拓宽民主协商平台,推行开门决策、阳光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吸收各方面智慧。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最后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干部的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和实际业绩,让那些真正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
厚植为民服务根基的实践方略: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厚植为民服务根基,最终要落到基层,落到每一位公民的身边。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第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各项工作落实的组织者和推动者。要持续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其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通过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强党员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要加大对基层公共服务的投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服务差距,确保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覆盖到所有居民。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社区、智慧乡村,提供线上线下融合、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三,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广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让居民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体。
第四,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渠道。要建立健全民意调查、群众信访、市长热线、网络理政等多种诉求表达平台,确保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能够及时反映、有效解决。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绝不能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同时,要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挑战与展望:在守正创新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践行正确政绩观,厚植为民服务根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诸多挑战。思想观念的转变需要时间,利益格局的调整会遇到阻力,制度体系的完善也需不断探索。一些地方和干部可能会惯性地沿用旧思维、老办法,甚至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这些都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决心。
展望未来,我们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在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的新特点,不断探索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法。
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社会发展活力。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打破体制机制障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同时,坚持扩大开放,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要加强理论武装,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强化监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之下。对于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形成警示震慑,确保党的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新时代的中国,正在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践行正确政绩观,厚植为民服务根基,是我们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更是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它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实际行动诠释为民情怀,以担当作为书写时代答卷,共同擘画一个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美好新蓝图。这条道路注定充满挑战,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就一定能让为民服务的根基更加牢固,让正确政绩观的指引更加璀璨,从而汇聚起亿万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