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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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新时代最鲜明的底色和最紧迫的任务。它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转型升级,更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方面面的系统性变革。在这一宏大背景下,行政事业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成效和人民群众的福祉。而要实现行政事业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一个根本前提、一个核心引擎,便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时代呼唤: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长期以来,在某些区域或部门,受传统发展理念和考核机制的影响,部分行政事业发展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短期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重局部轻全局”的现象。例如,盲目追求 GDP 增速,忽视环境保护;过度强调投资拉动,忽视创新驱动;热衷于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对民生痛点、社会治理短板关注不足。这些偏离正确轨道的政绩观,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加剧了社会矛盾,最终阻碍了行政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要求我们必须摒弃过去粗放式、数量型的增长模式,转变为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行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意味着提供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更公平的社会环境、更有效的治理体系、更清廉的政治生态。实现这些目标,离不开深层次的思想变革,而这种变革的起点,正是对政绩观的深刻反思和重塑。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时代赋予的重任,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何谓“正确政绩观”?超越数字与表象的深刻内涵

正确政绩观,绝非简单的数字游戏或表面文章,它是一种系统性的价值取向、发展理念和行为准则。它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核心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以人民为中心 。这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立场。政绩的最终评判标准不是上级的肯定,而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切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意味着,在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呼声,在实施时要回应群众的关切,在评估时要倾听群众的意见。

其次, 注重长远发展和可持续性 。正确政绩观摒弃短视行为,强调久久为功。它要求领导干部在谋划工作时,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紧迫问题,更要放眼未来,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这意味着要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创新能力培养、社会公平正义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避免“寅吃卯粮”式的掠夺性开发或“击鼓传花”式的短期工程。

再次,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 。政绩的取得必须建立在科学决策和扎实工作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正确政绩观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它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按规律办事,不搞“花架子”,不追求“轰动效应”,而是把精力用在解决真问题、办好真事情上。

第四, 强化系统观念和全局意识 。正确政绩观要求把局部工作放在全国、全省、全市乃至更广阔的战略格局中去审视。它强调协同发展,反对本位主义、各自为政。在推动某项事业发展时,要统筹考虑其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实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最后, 鼓励创新创造,勇于担当作为 。高质量发展必然伴随着改革创新。正确政绩观鼓励干部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势,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同时,它也要求干部敢于直面矛盾、解决问题,不推诿、不塞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为什么“正确政绩观”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领?

正确政绩观之所以能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原因在于它深刻地重塑了目标设定、资源配置、行为激励和结果评估的逻辑链条。

其一,校准了发展方向和目标。 错误的政绩观可能导致资源错配,偏离人民需求和国家战略。而正确政绩观以人民为中心、以长远发展为导向,确保行政事业的发展目标与国家战略和人民期盼高度一致,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高质量发展的正确轨道前进。例如,从单纯追求 GDP 到更加关注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等多元指标,正是政绩观转变带来的发展方向调整。

其二,优化了资源配置和效率。 当政绩不再以短期、表面的“显绩”为衡量标准时,行政部门会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那些更能产生长期效益、更能解决深层问题、更能惠及广大人民的领域。这包括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补齐民生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这种资源配置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行政事业的整体效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三,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 健全的政绩观能够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真正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为民造福的干部得到认可和激励。这有助于破除“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让广大干部把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而不是搞形式、做表面文章。当干部深知“潜绩”同样重要、长期努力终将得到回报时,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得到极大提升,从而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其四,提升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正确政绩观要求行政事业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它促使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在正确政绩观的指引下,行政事业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法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从而全面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其五,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当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真正以人民利益为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不搞虚假政绩,不搞形式主义,人民群众就会对政府充满信任,对国家的各项事业充满信心。这种信任和信心是推动社会进步、凝聚民族力量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撑。

“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构建科学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要让正确政绩观真正落地生根,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在理念认知和制度保障上双向发力。

1. 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这是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实践的“指挥棒”。

  • 多元化指标体系: 突破“唯 GDP 论”,构建涵盖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创新、安全等方面的综合性指标体系。特别要加大非物质性指标、长期性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指标的权重。例如,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要看空气质量、水体状况、森林覆盖率等,而不能仅仅看招商引资额;民生改善要看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会保障等群众可感可及的指标。
  • 过程与结果并重: 既要看最终成果,更要考察决策的科学性、程序的合规性、实施的有效性。杜绝为了追求短期效果而采取“一刀切”“运动式”治理。
  • 长期与短期结合: 设立长期目标并定期评估其进展,对那些需要长期投入才能见效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建立跨届考核机制,鼓励干部为长远发展打基础、做铺垫。
  • 引入第三方评估与社会监督: 邀请独立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政绩考核,提高客观性和专业性。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 差异化考核: 根据不同地域、不同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发展阶段,设置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避免“一刀切”。

2. 强化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

制度是保障,思想是先导。

  • 深化理论学习: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高质量发展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从思想根源上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
  • 树牢宗旨意识: 引导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正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
  • 弘扬优良作风: 大力倡导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

3.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没有有效的监督,任何制度都可能形同虚设。

  • 纪律监督: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领导干部政绩观的日常监督,对搞虚假政绩、形象工程等行为严肃查处。
  • 法治监督: 健全完善法律法规,用法律约束权力,规范政绩行为。
  • 舆论监督: 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不良政绩观和不当行为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
  • 群众监督: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优化激励保障机制

既要树立正确的导向,也要为干部担当作为提供保障。

  • 激励担当作为: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那些坚持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考虑。
  •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区分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出现的失误与主观故意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敢于先行先试、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后顾之忧。
  • 关心关爱干部: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关心干部身心健康,解除后顾之忧,让干部能够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

结语:以正确政绩观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它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综合考验,更是对整个行政体系价值取向的深刻重塑。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高质量发展绝非一蹴而就,政绩观的转变也非朝夕之功。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行政事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都应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摆脱短期功利主义的束缚,树立大历史观、大局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唯有如此,行政事业才能真正摆脱低效粗放的桎梏,迈向更高水平、更可持续、更具韧性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磅礴力量。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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