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党的建设始终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其中,作风建设更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使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然而,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要使作风建设真正“走深走实”,就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政绩观问题,以正确的政绩观引领作风建设,使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
政绩观:作风建设的“总开关”
政绩观,顾名思义,是党员干部对“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问题的认识和态度。它不仅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施政为民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更是衡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责任担当的重要标尺。正确的政绩观是作风建设的“总开关”和“指挥棒”,它决定了作风建设的方向、深度和实效。
过去,一些地方和部门之所以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等不良作风,究其根本,往往与政绩观的扭曲密不可分。有的干部将个人升迁视为首要政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惜劳民伤财;有的干部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民生改善,造成短期繁荣、长期隐患;有的干部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漠不关心,甚至推诿扯皮。这些偏离正确轨道的政绩观,不仅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也阻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就必须从源头上纠正偏颇的政绩观,牢固树立科学的、正确的政绩观。这不仅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只有政绩观端正了,党员干部才能真正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在察实情上,把精力投在求实效上,让作风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正确政绩观的内涵与核心要义
何为正确的政绩观?它绝非单一维度的指标,而是涵盖了多方面要素的有机统一体。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正确的政绩观,最根本的体现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把是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一切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政绩”,都绝非真政绩。这意味着党员干部在决策施政时,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教育医疗到养老保障,从生态环保到社会治理,所有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体现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
其次, 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是基本要求 。政绩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吹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多做一些为后人栽树、打地基的工作。这需要党员干部具备科学精神和专业素养,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对各项工作进行精细谋划、扎实推进。反对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反对急功近利、寅吃卯粮,更反对数字造假、欺上瞒下。
第三, 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是重要境界 。正确的政绩观,还体现在党员干部胸怀大局、着眼长远,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无私奉献精神。有些工作可能周期长、见效慢,但对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党员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甘当“铺路石”,多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同时,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在历史的接力棒中贡献自己的力量。这要求党员干部跳出“小我”的圈子,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审视个人作用,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宏伟蓝图中。
最后, 遵循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是科学方法 。政绩的取得,必须以科学的方法论为指导。正确的政绩观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走绿色发展之路,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发展;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这要求党员干部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使各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作风建设走深:思想根源的重塑
作风建设要“走深”,意味着不能停留在表面文章,而要深入到思想根源,实现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深刻转变和重塑。正确的政绩观是这一转变的强大引擎。
1. 破除“唯 GDP 论”的思维定势。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过度强调经济增长,将 GDP 增速作为衡量政绩的唯一标准,导致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公平、生态环境和人民福祉。正确的政绩观强调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意味着要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思路,将生态文明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破除“一俊遮百丑”的现象,引导干部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从“快不快”转向“优不优”。
2. 矫正价值取向,实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在一些干部中,存在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的问题,表现为只看领导脸色行事,对群众诉求敷衍塞责。正确的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将“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起来。对党负责,就是要忠诚于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人民负责,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二者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一切执政活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民。因此,对上负责绝不能以牺牲人民利益为代价。通过强化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从而在思想深处实现价值取向的根本转变。
3. 内化于心,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自觉。 作风建设要走深,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能够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为自身的政治信仰和行为准则,形成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这不仅仅是外部制度约束的结果,更是思想觉悟提升的体现。通过持续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党的性质和宗旨,认识到权力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政绩的归属是人民。当正确的政绩观成为党员干部的内心认同,他们就会在工作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担当作为,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作风建设走实:实践路径的优化
作风建设要“走实”,意味着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杜绝空喊口号、走过场。正确的政绩观为作风建设提供了清晰的实践路径。
1. 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是作风建设的“指挥棒”。要使作风建设走实,必须打破以 GDP 论英雄的单一考核模式,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全面、多元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这套体系应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民生改善指标、社会治理指标、创新能力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等,并赋予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差异化的考核权重。同时,要注重考核的长期性和综合性,引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坚决杜绝“一考定终身”、年底突击冲刺等现象,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精力投入到高质量发展和为民服务中去。
2. 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风建设要走实,离不开强有力的督促检查和严肃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政绩观偏差导致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于那些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干部,要坚决问责,倒查责任,以儆效尤。通过持续高压的态势,形成震慑,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 激发干事创业的担当精神。 错误的政绩观会导致干部不敢担当、不愿作为。正确的政绩观则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一方面,要严格教育管理,划清纪律红线;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干部后顾之忧,让实干者有奔头、有舞台。同时,要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让干部心无旁骛地投入到为人民谋福祉、为国家谋发展的工作中去。
4. 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作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要使作风建设走实,就必须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这包括提高专业素养、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等。要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利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让党员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锤炼过硬作风,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结语:一场永无止境的自我革命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是一场永无止境的自我革命,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强党的建设的战略性任务。它不仅关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更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顺利实现。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政绩观的形成和转变,是一个长期熏陶、教育、实践和监督的过程。它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更需要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只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以过硬作风展现担当作为,我们党才能永葆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新时代创造出新的更大奇迹,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